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雨姗,郑凯艮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凯艮:本院受理原告郭雨姗诉你个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合议庭人员组组成通知书、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事项提示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9时00分(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