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奇斌, 东莞市新动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4民初337号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东莞市新动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奇斌与被告东莞市新动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4民初3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逾期未申请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