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坚平,黄聿斌, 广西盛鑫石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102民初828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西盛鑫石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胡坚平与被告黄聿斌、广西盛鑫石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02民初82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