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卓光昌,郭伟斌,朱志光,章大春, 宜昌鑫业铭城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民终72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宜昌鑫业铭城投资有限公司、郭伟斌:本院受理上诉人宜昌鑫业铭城投资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卓光昌、原审被告郭伟斌、朱志光、章大春民间借贷纠纷,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作出(2021)闽民终722号民事判决书。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民五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