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冯旭明,申晋峰,苏相, 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吕梁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民申1904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相、申晋峰:本院受理(2021)晋民申1904号再审申请人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吕梁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冯旭明、申晋峰、苏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查终结。裁定内容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本案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