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金英环,高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奥林匹克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金英环、高怡: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奥林匹克支行诉被告金英环、高怡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二被告在继承高山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偿还信用卡透支款本金5504.44元,违约金316.89元,截至2021年4月14日的利息4878.33元,合计10699.66元。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