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韩磊,卢恩朝,师雯博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人民法院
内容
卢恩朝:本院受理韩磊诉卢恩朝、师雯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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