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海峰,包红霞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524民初732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包红霞:本院受理原告张海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张海峰于2022年1月21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本院予以准许。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524民初73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