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贾勤善,李淑玲,周国杰, 甘肃临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甘0723民初141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贾勤善、李淑玲:本院受理原告甘肃临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贾勤善、李淑玲、周国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周国杰对本院作出(2021)甘0723民初1418号民事判决书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到临泽县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