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魏成辉,翁宝珠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WONG BOWOOJJU翁宝珠(女,1981年12月30日出生,韩国人):本院受理原告魏成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清单及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待举证期满后定于2022年6月28日9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