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茂成,徐增贤,李桂霞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定西市岷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增贤、李桂霞:本院受理原告赵茂成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