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老兴,廖志成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桂0225民初7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廖志成:本院受理原告李老兴与被告廖志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2)桂0225民初71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证据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拒不到庭的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