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罗金,袁梅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黔0330民初6077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人民法院
内容
袁梅:本院受理原告罗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公告送达(2021)黔0330民初60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袁梅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罗金归还借款本金32710.00元,并从2021年9月30日起以32710.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15.4%向原告罗金支付利息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二、被告袁梅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罗金支付律师咨询费400.00元;三、驳回原告罗金的其余诉讼请求。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请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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