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虎,赖金光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云0923民初18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赖金光:本院受理原告李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2)云0923民初18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案件查询密码、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三个规定”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永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