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谭秋明,黄海卫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桂0312民初147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海卫:本院受理原告谭秋明与被告黄海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你不在户籍登记的住址居住,经常居住地不详且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桂0312民初1479号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庭审公开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谭秋明起诉要求: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3700元,利息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以53700元为基数从2020年12月9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3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