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梁志坚,牛志强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105民初194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牛志强:本院受理原告梁志坚诉被告牛志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105民初194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之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