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三虎,方玉华,唐大建,安徽梅龙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皖0706民初2323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方玉华:本院受理的原告朱三虎与被告安徽梅龙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方玉华、唐大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安徽梅龙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就(2021)皖0706民初232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