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艾伟,池文权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池文权(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艾伟诉被告池文权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所拖欠的工资总计10866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陈埭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