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殷兴有,赵金恒,陈立雄,谢波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1)黔2327民初1686号
案由
其他民事
公告人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册亨县人民法院
内容
赵金恒:本院受理原告殷兴有诉你及陈立雄、谢波提供受害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2021)黔2327民初1686号民事判决书后,原告殷兴有不服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送交上诉状副本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刑事审判庭(一)办公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答辩状两份,以便一并上报贵州省黔西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2-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