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玉青,高卫东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14民初1093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卫东:本院受理原告刘玉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4民初109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第二十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