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望北京,景怀珍,望长安, 濉溪县东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濉溪县金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望北京、景怀珍:本院受理原告濉溪县东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及望长安、濉溪县金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收件地址长期无人,电话无人接听,采用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并于2022年04月07日上午09时30分在安徽省合肥市监狱第十三监区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