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汪俊,IENG,THEARY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IENG THEARY:本院受理原告汪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汪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汪俊与被告IENG THEARY(柬埔寨王国)离婚。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有关材料。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庐江法院汤池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