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荣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13执恢284号,鼎泰昌隆房估字(2021)DF1054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荣斌:本院在执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与被执行人徐荣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213执恢28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拍卖)、鼎泰昌隆房估字(2021)DF105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限你自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若对房地产估价报告有异议,请你自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异议且未履行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徐荣斌名下的位于普兰店市同仁街29号1单元1层1号房屋一处。若以上房屋系你唯一住房,请于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预留住房租金,逾期视为放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