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艳红,钟亮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钟亮:本院受理原告张艳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