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钟鑫,王浩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辽0106民初1839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浩:本院受理原告钟鑫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辽0106民初18398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