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浩, 辽宁吾帮帮经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05民初10283号 |
案由 |
劳动争议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辽宁吾帮帮经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浩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105民初1028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417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