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管清花, 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华新园置业有限公司青岛嘉合置业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鲁民申3100号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内容
管清花: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青岛华新园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嘉合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民申3100号民事裁定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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