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庆才,曹成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皖0523民初573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曹成:本院受理周庆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2021)皖0523民初5732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你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