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田华, 中利(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2021)津0110执恢370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公告人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内容
田华: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利(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津0110执恢37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田华名下坐落于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长征路46号民生嘉园3幢2层204室房产。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十日内,自动到本院进行议价、询价、委托评估等程序,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处理。
刊登日期
20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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