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田华, 中利(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津0110执恢37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田华: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利(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津0110执恢37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田华名下坐落于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长征路46号民生嘉园3幢2层204室房产。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十日内,自动到本院进行议价、询价、委托评估等程序,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处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