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文涛, 安徽通海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文涛: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通海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文涛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详,有关法律文书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转换程序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0日上午九点在太和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