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冷玉刚,刘忠财,孙志海,张兴旺,刘忠海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兴旺、刘忠海:本院受理上诉人冷玉刚、刘忠财、孙志海诉你们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三日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