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维因,汪光荣,李维群,方杰,李义鹏, 霍山嘉利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安徽霍山县宏维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5民再31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安徽霍山县宏维商贸有限公司、李维群:本院审理的上诉人王维因与被上诉人汪光荣、霍山嘉利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霍山县宏维商贸有限公司、李维群、方杰、李义鹏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民再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