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维因,汪光荣,李维群,方杰,李义鹏, 霍山嘉利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霍山县宏维商贸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皖15民再31号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安徽霍山县宏维商贸有限公司、李维群:本院审理的上诉人王维因与被上诉人汪光荣、霍山嘉利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霍山县宏维商贸有限公司、李维群、方杰、李义鹏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民再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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