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孝红,郭翔,贾敏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皖0705民初12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贾敏:本院已受理原告何孝红与被告郭翔、贾敏债权人撒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705民初1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须知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