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浩,李建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陇南市礼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建军:本院受理原告黄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礼县法院盐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