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秀珍, 岚县文林矿业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晋1127民初1248号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公告人
山西省吕梁市岚县人民法院
内容
岚县文林矿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秀珍与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1)晋1127民初1248号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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