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晋江市千裕服装织造有限公司 ,晋江市永和镇富强针织布商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闽0582民初459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晋江市永和镇富强针织布商行:本院受理晋江市千裕服装织造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晋江市千裕服装织造有限公司请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偿付货款人民币205898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按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2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保全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582民初45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诉讼风险告知书、提供/确认送达地址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东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