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施文志,朱亮,朱小亮,黄成龙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亮(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施文志与被告朱亮、朱小亮、黄成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朱小亮、黄成龙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副本及空白答辩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