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春明,黄志鑫,黄剑东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524民初596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志鑫、黄剑东:本院受理原告谢春明与被告黄志鑫、黄剑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524民初59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简易案件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