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杰,陈昌武,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集茂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鹤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闽0681民初713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昌武、福建省鹤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2)闽0681民初713号原告徐杰与被告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陈昌武、福建省鹤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福建省集茂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到庭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审判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