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凯里市福鑫建筑材料租赁,代水平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黔2601民初70号 |
案由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代水平:本院受理的(2022)黔2601民初70号原告凯里市福鑫建筑材料租赁诉代水平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代水平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代水平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期满后第三日(遇到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