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软通旭天(天津)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永丰临空酒店(天津)有限公司 ,苏州苏明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软通旭天供应链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永丰世纪(天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万怡(天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新世纪永丰(天津)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永丰临空酒店(天津)有限公司、永丰世纪(天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软通旭天供应链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万怡(天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新世纪永丰(天津)有限公司、软通旭天(天津)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苏明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塘沽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