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洪磊, 北京利康顺心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津0104民初11750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利康顺心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郭洪磊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津0104民初117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