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毕富强,安高龙(香港)有限公司, 央新文化(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博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舌尖文化(天津)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津01民初9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毕富强、央新文化(天津)有限公司、安高龙(香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诉被告天津博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毕富强、央新文化(天津)有限公司、舌尖文化(天津)有限公司、安高龙(香港)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津01民初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毕富强、央新文化(天津)有限公司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安高龙(香港)有限公司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毕富强、央新文化(天津)有限公司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安高龙(香港)有限公司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