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北京游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闽01民初148号
案由
著作权权属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北京游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北京游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案号(2022)闽01民初14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原告诉请判令:一、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停止在其所有的的产品中使用有原告享有的著作权的《英语》教材;二、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500000元及合理开支7690元(包括公证费2690元、律师费5000元),共计507690元;三、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