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龙宝良,史云海,梅长雪,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105民初5204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史云海:本院受理原告龙宝良与被告史云海、梅长雪、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105民初52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