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荣,陶进东,黄林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桂1302民初699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陶进东、黄林:本院受理原告黄荣诉被告陶进东、黄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桂1302民初6996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决被告偿还欠款52000元及支付利息给原告(按每月1040元计算利息到执行完毕止);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9日上午9时在本院二楼速裁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