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霞,罗超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桂0602民初544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超:本院受理原告王霞诉被告罗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罗超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602民初5440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限期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告知独任审判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程序)各一份。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04月20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