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舒永祥,卢杰干,岳伟云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桂0107民初107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卢杰干、岳伟云:本院受理(2022)桂0107民初1078号原告舒永祥与被告卢杰干、岳伟云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申请审委会委员回避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并定于2022年4月18日9时00分在西乡塘人民法院6号法庭(南宁市西乡塘区相贤路9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