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勇,陆生左, 大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晋02民终2474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勇:本院已受理上诉人大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陆生左、大同煤矿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晋02民终247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进行证据交换,次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