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明丘,卢艳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抚养费纠纷
公告人
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内容
卢艳:本院已受理原告陈明丘与被告卢艳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决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2、婚生子女三个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小孩抚养费每人每月800元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4月14日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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